众香天上梵仙宫,钟磬寥寥半碧空。清景乍开松岭月, 乱流长响石楼风。山河杳映春云外,城阙参差茂树中。 欲尽出寻那可得,三千世界本无穷。
466 0 0
武元衡
度岭逢朝雪,行看马迹深。轻标南国瑞,寒慰北人心。 皎洁停丹嶂,飘飖映绿林。共君歌乐土,无作白头吟。
512 0 0
中华文学
纵居鼙角喧阗处,亦共云溪邃僻同。万虑全离方寸内,一生多在五言中。芰荷叶上难停雨,松桧枝间自有风。莫笑旅人终日醉,吾将大醉与禅通。
686 0 0
方干
【别意】 别无相赠言, 沉吟背灯立。[1] 半晌不抬头,[2] 罗衣泪沾湿。
556 0 0
黄景仁
云母屏开,博山炉熨,人间南极星现。酥篆千秋,灯图百子,酒浪花光照面。堂深戏彩,任父老、儿童争劝。耆艾相将潞国,精明恰如清献。 春风飘香合殿。仗云齐、漏迟宫箭。正好簪荷入侍,帕柑传宴。日月华虫茜绚。便与试、胸中五纹线。寿域长开,洪钧长转。
461 0 0
洪咨夔
银井桐花发,金堂草色齐。韶光爱日宇,淑气满风蹊。 蝶影将花乱,虹文向水低。芳春随意晚,佳赏日无暌。
490 0 0
李峤
苍翠浓阴满院,莺对语,蝶交飞,戏蔷薇。斜日倚阑风好,余香出绣衣。未得玉郎消息,几时归。
506 0 0
毛熙震
太冲无兄,孝端无弟。
515 0 0
佚名
慈亲畴昔倚门时,曾记忘忧慰别离。 孤子恨无怀橘日,十年肠断树萱诗。
541 0 0
孙华孙
坐彻秦城夏,行登越客船。去留那有著,语默不离禅。 叶拥临关路,霞明近海天。更寻同社侣,应得虎溪边。
529 0 0
崔涂
劝尔勤耕田,盈尔仓中粟。劝尔无伐桑,减尔身上服。 清霜一委地,万草色不绿。狂风一飘林,万叶不著木。 青春如不耕,何以自拘束。
656 0 0
聂夷中
杨柳回塘,鸳鸯别浦。绿萍涨断莲舟路。断无蜂蝶慕幽香,红衣脱尽芳心苦。 返照迎潮,行云带雨。依依似与骚人语。当年不肯嫁春风,无端却被秋风误。
494 0 0
贺铸
宫城团回凛严光,白天碎碎堕琼芳。挝钟高饮千日酒, 却天凝寒作君寿。御沟泉合如环素,火井温水在何处。
646 0 0
李贺
远别那无梦,重游自有期。半年乡信到,两地赤心知。 坐久吟移调,更长砚结凘.文人才力薄,终怕阿戎欺。
573 0 0
一上高亭日正晡,青山重叠片云无。 万年松树不知数,若个虬枝是大夫。
642 0 0
水痕深,花信足,寂寞汉南树。转首青阴,芳事顿如许。不知多少消魂,夜来风雨。犹梦到、断红流处。 最无据。长年息影空山,愁入庾郎句。玉老田荒,心事已迟暮。几回听得啼鹃,不如归去。终不似、旧时鹦鹉。
443 0 0
张炎
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有我之境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无我之境也。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我皆著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者为多,然未始不能写无我之境,此在豪杰之士能自树立耳。 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 境界有大小,不以是而分优劣。“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何遽不若“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宝帘闲挂小银钩”何遽不若“雾失楼台,月迷津渡”也。 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变伶工之词而为士大夫之词。周介存置诸温韦之下,可为颠倒黑白矣。“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金荃》《浣花》,能有此气象耶?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罔不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界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界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界也。此等语皆非大词人不能道。然遽以此意解释诸词,恐为晏欧诸公所不许也。 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辞脱口而出,无矫揉妆束之态。以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诗词皆然。持此以衡古今之作者,可无大误也。 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美成能入而不出。白石以降,于此二事皆未梦见。
518 0 0
王国维
花明柳暗绕天愁,上尽重城更上楼。 欲问孤鸿向何处,不知身世自悠悠。
661 0 0
李商隐
晚晴初,淡烟笼月,风透蟾光如洗。觉翠帐、凉生秋思。渐入微寒天气。败叶敲窗,西风满院,睡不成还起。更漏咽、滴破忧心,万感并生,都在离人愁耳。 天怎知、当时一句,做得十分萦系。夜永有时,分明枕上,觑着孜孜地。烛暗时酒醒,元来又是梦里。〓睡觉来、披衣独坐,万种无憀情意。怎得伊来,重谐云雨,再整馀香被。祝告天发愿,从今永无抛弃。
649 0 0
柳永
齐景公好弋,使烛邹主鸟而亡之。公怒,诏吏欲杀之。晏子曰: “烛邹有罪三,请数之以其罪杀之。”公曰:“可。”于是召而数之公前,曰:“烛邹,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是罪二也;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 ,是罪三也。数烛邹罪已毕,请杀之 。”公曰:“勿杀!寡人闻命矣。”
523 0 0
意见反馈 || 关于我们 || 用户协议 || 隐私保护 || 商务合作
Copyright © 2020-2022 中华文学苑(华文苑) 京ICP备17037819号
Email:artype@163.com QQ:262989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