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妓
珠箔轻明拂玉墀, 披香新殿斗腰支。
不须看尽鱼龙戏, 终谴君王怒偃师。
【鉴赏】:宫妓是公妓之一种,供天子娱乐之公妓。我国宫妓之设,原以供天子娱乐,性质颇似朝鲜之宫妓,起源不可考。《晋书·武帝本纪》云:“大康二年,选孙皓妓妾五千人入宫。”此“妓妾五千人”既为宫妓之滥觞。(参考历史学家黄现璠著:《唐代社会概略》 )这首诗的题目“宫妓”,指唐代宫廷教坊中的歌舞妓。当时京城长安设有左、右教坊(管理宫廷女乐的官署,专管雅乐以外的音乐、歌舞、百戏的教习排练),左多善歌,右多工舞。唐高祖时,置内教坊于禁中;玄宗开元初,又置于蓬莱宫侧。诗中所写的宫妓,当是这种内教坊中的女乐。
【注释及译文】:①宫妓:宫中歌舞妓。
②珠箔:珠帘。玉墀:宫殿前的白石台阶。
③披香殿:汉未央宫殿名。唐庆善宫中也有披香殿。
④鱼龙戏:魔术杂技表演。《汉书·西域传》注:“鱼龙者,为舍利之兽,先戏于庭极,毕,乃入殿前激水,化成比目鱼,跳跃漱水作雾障日,毕,化成黄龙八丈,出水敖戏于庭,眩耀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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