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论“文人相轻”——二卖
今年文坛上的战术,有几手是恢复了五六年前的太阳社式〔2〕,年纪大又成为一种罪状了,叫作“倚老卖老”〔3〕。
其实呢,罪是并不在“老”,而在于“卖”的,假使他在叉麻酱,念弥陀,一字不写,就决不会惹青年作家的口诛笔伐。如果这推测并不错,文坛上可又要增添各样的罪人了,因为现在的作家,有几位总不免在他的“作品”之外,附送一点特产的赠品。有的卖富,说卖稿的文人的作品,都是要不得的;有人指出了他的诗思不过在太太的奁资中,就有帮闲的来说这人是因为得不到这样的太太,恰如狐狸的吃不到葡萄,所以只好说葡萄酸〔4〕。有的卖穷,或卖病,说他的作品是挨饿三天,吐血十口,这才做出来的,所以与众不同。有的卖穷和富,说这刊物是因为受了文阀文僚的排挤,自掏腰包,忍痛印出来的,所以又与众不同〔5〕。有的卖孝,说自己做这样的文章,是因为怕父亲将来吃苦的缘故〔6〕,那可更了不得,价值简直和李密的《陈情表》〔7〕不相上下了。有的就是衔烟斗,穿洋服,唉声叹气,顾影自怜,老是记着自己的韶年玉貌的少年哥儿,这里和“卖老”相对,姑且叫他“卖俏”罢。不过中国的社会上,“卖老”的真也特别多。女人会穿针,有什么希奇呢,一到一百多岁,就可以开大会,穿给大家看〔8〕,顺便还捐钱了。说中国人“起码要学狗”,倘是小学生的作文,是会遭先生的板子的,但大了几十年,新闻上就大登特登,还用方体字标题道:“皤然一老莅故都,吴稚晖语妙天下”〔9〕;劝人解囊赈灾的文章,并不少见,而文中自述年纪曰:“余年九十六岁矣”者,却只有马相伯〔10〕先生。但普通都不谓之“卖”,另有极好的称呼,叫作“有价值”。
“老作家”的“老”字,就是一宗罪案,这法律在文坛上已经好几年了,不过或者指为落伍,或者说是把持,……总没有指出明白的坏处。这回才由上海的青年作家揭发了要点,是在“卖”他的“老”。
那就不足虑了,很容易扫荡。中国各业,多老牌子,文坛却并不然,创作了几年,就或者做官,或者改业,或者教书,或者卷逃,或者经商,或者造反,或者送命……不见了。“老”在那里的原已寥寥无几,真有些像耆英会里的一百多岁的老太婆,居然会活到现在,连“民之父母”也觉得希奇古怪。而且她还会穿针,就尤其希奇古怪,使街头巷尾弄得闹嚷嚷。然而呀了,这其实是为了奉旨旌表的缘故,如果一个十六七岁的漂亮姑娘登台穿起针来,看的人也决不会少的。谁有“卖老”的吗?一遇到少的俏的就倒。
不过中国的文坛虽然幼稚,昏暗,却还没有这么简单;读者虽说被“养成一种‘看热闹’的情趣”〔11〕,但有辨别力的也不少,而且还在多起来。所以专门“卖老”,是不行的,因为文坛究竟不是养老堂,又所以专门“卖俏”,也不行的,因为文坛究竟也不是妓院。
二卖俱非,由非见是,混沌之辈,以为两伤。
九月十二日。
CC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十月《文学》月刊第五卷第四号“文学论坛”栏,署名隼。
〔2〕太阳社文学团体,一九二七年下半年在上海成立,主要成员有蒋光慈、钱杏邨、孟超等,提倡革命文学。在关于革命文学的论争中,该社和创造社都曾奚落过鲁迅年老。
〔3〕“倚老卖老”《星火》第一卷第四期(一九三五年八月)刊有署名巴山(杨邨人)的《文坛三家》一文,就《文坛三户》含沙射影地攻击鲁迅:“这一种版税作家,名利双收,倚老卖老。”〔4〕指邵洵美。他在自办的《十日谈》旬刊第二期(一九三三年八月二十日)发表文章,攻击有些人“总是因为没有饭吃,或是有了饭吃不饱”,所以作文卖稿的。他自己却靠岳家官僚资本家盛宣怀的钱开书店,办刊物。鲁迅在《登龙术拾遗》中曾讽刺他“有富岳家,有阔太太,用赔嫁钱,作文学资本”,不久,《中央日报》上就刊出署名“圣闲”的《“女婿”的蔓延》一文,攻击鲁迅说:“狐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是酸的,自己娶不到富妻子,于是对于一切有富岳家的人发生了妒忌”。参看《准风月谈·后记》。
〔5〕指杨邨人、杜衡等办的《星火》月刊。该刊创刊号所载《〈星火〉前致词》中说,当时“文坛已经被垄断”,“在目前这充满了黑暗的文坛上,形成了军阀割据似的局面的文坛上,并不是每一个诚恳的为文艺而努力的青年都能得到他的应得的立足地。”因此他们要办一个“完全是自己的刊物”,“为筹划开始几期的印刷费,我们的几十个同人从最迫切的生活费用上三块五块的省下钞来,逐月积蓄,一直积蓄了几近半年之久,才算够上了我们的预算,于是才大胆的把创刊号付印了。”
〔6〕这里是指杨邨人。他在《读书杂志》第三卷第一期(一九三三年一月)发表的《离开政党生活的战壕》中说:“回过头来看我自己,父老家贫弟幼,漂泊半生,一事无成,革命何时才成功,我的家人现在在作饿殍不能过日,将来革命就是成功,以湘鄂西苏区的情形来推测,我的家人也不免作饿殍作叫化子的。还是:留得青山在,且顾自家人吧了!病中,千思万想,终#p#副标题#e#